政府收購宏福苑業權的期限已於8月31日屆滿,最終有99.1%的業主接受收購計劃,僅剩17戶業主尚未交回收購信。政府此前已表明,將以立法方式收回餘下的業權。然而,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為了僅17戶業權而啟動立法程序,似乎過於「大陣仗」。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則提出,政府除了立法收回業權外,亦可考慮引用《收回土地條例》來收回業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