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會商會中學解僱校長李卓興 校董會不接受他辭職 03.06.2026

屯門新會商會中學校長李卓興於五月帶領學生前往新加坡交流期間,疑因停車問題與當地保安發生爭執並出言辱罵,該事件嚴重違反了教職人員的專業操守,損害了學校聲譽及辦學團體的聲譽。辦學團體收到李卓興於五月二十八日提出的辭職信,要求於八月底生效,但經商討後,指示校董會即時解僱李卓興,不接受其辭職。校董會認為若繼續讓李卓興擔任校長,將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作,故即時解除其所有職務,不予通知或賠償,並由副校長陳慶沖即時擔任代理校長,同時成立校長遴選委員會招聘繼任人。校董會就李卓興的行為引致的不安,向香港及新加坡各界致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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